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3 21:37) 点击:93 |
一、管理流程 (一)聘期起始合同备案管理流程 1.新的聘期起始,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采取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竞聘方法、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织完成新一轮的人员聘用。 2.按聘用情况填写《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聘用合同文本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聘用人员资格及聘用合同进行备案核准,批复《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并录入信息。 4.事业单位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办理工资待遇兑现的有关事宜。 (二)聘期中变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 1.聘用人员需改聘另一岗位的,按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竞聘方法、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竞聘上岗程序,完成新岗位人员的聘用。 2.填写《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岗位聘用合同备案表》(附件3)连同已经批准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及聘用合同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聘用人员资格及聘用合同进行备案核准,批复《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岗位聘用合同备案表》(附件3),并录入信息,对《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进行变动登记。 4.事业单位凭《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岗位聘用合同备案表》(附件3)办理工资待遇兑现的有关事宜。 (三)新进人员合同备案管理流程 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新调入人员的首次聘用不需要竞聘上岗,可直接聘用到公开招聘和新调入人员时明确的岗位。其他流程按聘期中变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第2、3、4款的程序办理。 (四)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 1.经聘用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时,双方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中的附件3“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附件4“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2.单位填写《省直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名册》(附件2)连同已经批准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及其附件3“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附件4“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一式5份)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其进行核准备案,批复《省直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名册》(附件2),并录入信息,对《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进行变动登记。 4.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中的附件3“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附件4“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省直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名册》(附件2)到社保(医保)和省人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需手续 1.各单位办理上述事项,应向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提供便函。说明单位岗位的基本情况、实际聘用的基本情况、空岗基本情况、采取何种方式聘用、以及聘用的原因、结果等。 2.聘期起始或聘期内人员岗位变动的,单位应提供聘用人员变动岗位所具备的资格材料。如,聘专业技术高中级、工勤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职员聘任上一级岗位、工勤人员聘职员岗位应提供各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相关材料。 三、时限要求 1.事业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核准。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合同备案材料的核准工作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兑现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位因自身原因未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的,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日期以备案时间为准。另外,合同签订日期照比聘用起始日期延后时间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几点说明 1.此流程启用同时,原改革期间的合同办理流程不再使用,此流程启用前各种表格记载的备案项目均有效。但启用后各单位办理合同事宜时,应按此流程将过去使用的相关数据按新流程启用的表格进行转载[即将原《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含二次)聘用情况一览表》和《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含二次)聘用人员一览表》的信息转载到《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中],并对数据加以完善。 2.附件用表采用了新的岗位级别对应名称。其中,职员岗位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级分别对应二级正(正厅)、二级副(副厅)、三级正(正处)、三级副(副处)、四级正(正科)、四级副(副科)、五级(科员)、六级(办事员)职员岗位。 3.各单位所需合同文本持单位证明到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免费领取。 附件: 1.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 2.省直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名册。 3.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岗位聘用合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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