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怎么办?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3 21:39) 点击:267 |
一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会在合同中载明租赁房屋的用途。如果承租人想要改变房屋用途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撤销租赁合同,同时承租人因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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