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否因婚姻持续变为共同财产?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0 21:53) 点击:265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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